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复审环节,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提供证明材料:
(一)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南校区(徐州市广德路140号,4号门进入到教师发展中心309室)。
(三)递补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登录报名网站(http://2021zp.xzkfq.cn:1004/login.aspx),在线打印《2021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现场验审表》;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1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①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考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②2021年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4)《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如果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原件、复印件。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档案袋封面见附件4)。